核心能力養成與學習建議

核心能力核心能力指標建議修習課程檢核指標
音樂專業領域之基本素養。 .具備基礎音樂常識、辨識音樂風格、 音樂理論、聽力及演奏合一敏感度之能力。
.具備中西音樂歷史、對世界各地區音樂特性及風格基本常識之能力。
.具備室內樂重奏(唱)之基本概念。
.具備樂曲分析之能力。
.具備了解對所演奏或教學的曲目之歷史背景、曲目風格與特色之能力。
.具備樂器學之基本知識。
.具備對音樂研究之基本方法與資料搜尋整理能力。
◎專業課程
音樂專業演出之基礎能力。 .具備基礎演奏之能力,並具掌握不同風格流派的詮釋能力。
.具備清晰的咬字、正確的發聲,演唱不同時期、不同語言作品之專業能力。
.具備室內樂編組暨演奏、演唱、伴奏與溝通能力。
.具備合(唱)奏的基本概念及能力。
.具備籌劃一場獨奏音樂會之能力。
.具備對展演場館舞台音效調適能力。
◎專業課程
音樂專業領域的教學綜合能力。 .具備個人主修專長之教學能力。
.具備小組合奏、室內樂教學之基本能力。
.具備音樂教學和欣賞的基本知識,並了解各種教材教法的運用能力。
.具備分析不同風格樂曲特色之能力。
.具備專業的音樂詮釋教學能力。
.具備基礎指揮能力。
.具備能訓練中、小學音樂社團之能力。
.具備改編樂曲、短歌伴奏之基本能力。
◎專業課程
「藝術與人文」領域之音樂科師資專業能力。 ◎專業課程
學術報告、論文之研究分析能力。 .具備包含紙本及網路資料搜尋能力。
.具備資料分析及歸納能力。
.具備樂曲詮釋及分析之能力。
.具備閱讀中外文期刊文獻之能力。
.具備對於西洋音樂史各專有名詞解釋並研究分析之能力。
.具備對世界各地樂器基本分類之能力。
◎專業課程
學術報告、論文之撰寫能力。 .具備論文格式之了解及應用能力。
.具備依論文格式,擬定內容架構之能力。
.具備依論文格式,完成學術專題報告或論文之能力。
.具備良好口語表達能力。
◎專業課程
人文素養與溝通協調及美學賞析能力。 .具備各國音樂藝術文化之鑑賞能力。
.具備音樂節目製作、協調與組織能力。
.具備分組討論、分工合作的精神。
.具備在課堂上進行個人或小組報告的能力。
◎專業課程
國際觀之拓展與多元職能的競爭能力。 ◎專業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