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目標

1.培育追求卓越與創新、術德兼備、全人發展,能關懷社會,並具備文化意識與全球視野之優秀人才。
2.培育能從事人文或藝術創作或展演之優秀人才。
3.培育具有人文藝術學門研究能力及應用能力之優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