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所教育目標: (Space) |
| ◎核心能力 | 關聯性 |
| (Space) | (Space) |
◎本學科內容概述: "培養學生基本德文聽、說、讀、寫與文法構句的能力,以達成: 1. 用德文做簡單自我介紹。2. 用德文和陌生人做簡單對話的兩項目標。
基此目標,本課程的授課方式並非傳統老師教同學聽的方式,而是以小組互動方式進行。課堂上實施不同的遊戲式教學活動,如:記憶遊戲或心臟病等小組遊戲,訓練同學開口說德文。因此之故,期中考試為筆試,期末考試為口試。
" |
◎本學科教學內容大綱: "課堂大部分的時間為遊戲式的教學活動時間。藉此,同學們由開始時對德語的陌生,藉由互動式的遊戲過程,轉變為精熟所學的德語句型。
第一與第二周教授基本德語發音。
其後,每周教授一個問答句型,計有:姓名(三種問答句型)、國籍、語言、居住城市、年紀、職業以及興趣。
以上內容串聯成整學期完整的用德文作”自我介紹”以及用德文”和陌生人做簡單對話的兩項教學目標。
" |
◎本學科學習目標: 培養學生基本德文聽、說、讀、寫與文法構句的能力,以達以下兩項學習目標:
1. 用德文做簡單自我介紹,以利求職或甄試之需。
2. 用德文和陌生人做簡單對話,以利自助旅行。 |
| ◎教學進度: |
| 週次 | 主題 | 教學內容 | 教學方法 |
01 09/12 | 課程介紹及簡單德語 | 同學自我介紹暨分組
Ich bin 。。。。 | 操作/實作、講授。 |
02 09/19 | 簡單德語 | 問候語
自我介紹
字母與發音A - M | 作業/習題演練、操作/實作、講授。 |
03 09/26 | 人稱與相對應動詞(sein)
句型:姓名(1) (wer sein)
字母與發音 | 字母與發音O - Z
特殊發音
問候語
自我介紹與問答 (Ich bin ... | 操作/實作、講授。 |
04 10/03 | 人稱與相對應動詞(heißen)
句型:姓名(2)(wie)
字母與發音 | 自我介紹與問答 (Ich heiße... ? | 作業/習題演練、操作/實作、角色扮演、講授。 |
05 10/10 | 放假 | 放假 | 放假。 |
06 10/17 | 人稱代名詞與相對應動詞
句型:姓名(3)(wie/Name) | 自編對話與應用練習
補充教材 | 作業/習題演練、操作/實作、講授、短片教學。 |
07 10/24 | 國籍句型 (1) | 德國歷史文化簡介
您從哪國來?句型與問答 (woher/kommen)
國名介紹 | 作業/習題演練、操作/實作、角色扮演、講授。 |
08 10/31 | 國籍句型 (2) | (woher/kommen)
aus den USA
aus der Schweiz
aus der Tuerkei | 作業/習題演練、操作/實作、角色扮演。 |
09 11/07 | 城市介紹與句型 | 居住地句型與問答(wo/wohnen)找同鄉
Berlin/Hamburg/Muenchen/Koeln | 操作/實作、角色扮演、講授。 |
10 11/14 | 期中考筆試 | 期中考筆試 | 期中考筆試。 |
11 11/21 | 語言句型 | 語言句型與問答(was/sprechen) | 作業/習題演練、操作/實作、講授。 |
12 11/28 | 數字 1-20 | 年紀句型與問答(wie alt/...Jahre alt) | 作業/習題演練、操作/實作、講授。 |
13 12/05 | 數字 21-99 | 電話號碼句型與問答(wie/Telefonnummer) | 作業/習題演練、操作/實作、講授。 |
14 12/12 | 職業問答 | 職業句型與問答(Was... von Beruf?)
德文名詞特性介紹 | 作業/習題演練、操作/實作、講授。 |
15 12/19 | 期末考口試 | 期末考口試 | 期末考口試。 |
16 12/26 | 期末考口試 | 期末考口試 | 期末考口試。 |
17 01/02 | 自主學習 | 自主學習 | 自主學習。 |
18 01/09 | 自主學習 | 自主學習 | 操作/實作、影片教學。 |
◎課程要求: 1. 上課中,請勿私自使用手機,若要使用手機,請到教室外使用,以免影響其他同學受教權。
2. 上課遲到超過15分鐘,請依學校規定請假,否則以曠課論。
3. 外籍生中文程度中等以上方可選修,因上課使用中文授課,無英文翻譯。
4. 若依學校規定,必須遠距教學,請準備鏡頭和麥克風,或是耳麥,或是手機,以利期末口試之進行。
5. 老師為民雄外語系聘任之兼任老師。為免同學到民雄提問,請同學有疑問於課堂中提出,或課間休息10分鐘提出。 |
◎成績考核 課堂參與討論10% : 包括出席率 小考30% : 筆試 期中考30% : 筆試 期末考30% : 口試 補充說明:1. 未上課必需依學校規定請假,未依規定請假,視同曠課。
2. 若該次曠課有考試,不予補考,但有請假者得補考。
3. 病假事後帶證明銷假,若該次有考試,可補考不扣分。
4. 事假事前請假,若該次有考試,可補考分數超過60分減半計算。 |
◎參考書目與學習資源 Niebisch, D. et al 2006: Schritte international 1. (Kursbuch + Arbeitsbuch)
wuerzburg: Hueber Verlag.
網路電子字典www.dict.cc
發音補充教材 www.languageguide.org |
| ◎教材講義 請改以帳號登入校務系統選擇全校課程查詢方能查看教材講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