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所教育目標: 本系以培育生物資源科學人才為目的,教學理念強調理論與實務並重,建立學生研究生物多樣性、生物與環境關係及生物資源特性之學理基礎,培養學生熟悉生物多樣性、物種及生存環境特性、保育珍稀物種、環境教育與復育理論,使學生具有了解環境變異,保護環境與資源利用價值之能力,用以監測環境及生物多樣性,進而尋求永續利用生物資源的方法。本系教育目標分述如下:
1.奠定學生生命科學基礎研究之專業能力。
2.培養學生生物多樣性保育與生物資源永續利用之專業知能。
3.強化學生團隊合作與全方位學習之能力。
4.培育學生成為術德兼備、追求卓越與創新之人才。 |
◎核心能力 | 關聯性 |
1.具備生命科學基礎理論之專業知能。 | 4 關聯性稍強 |
2.具備熟悉生物多樣性、物種及生存環境特性之專業知能。 | 4 關聯性稍強 |
3.具備監測環境及生物多樣性、了解環境變異與保護環境之專業知能。 | 4 關聯性稍強 |
4.具備環境教育、生態保育與永續經營的觀念及服務之能力。 | 4 關聯性稍強 |
5.具備觀察、資料蒐集、推理及創造之能力。 | 3 關聯性中等 |
6.具備發掘、分析及解決問題之能力。 | 4 關聯性稍強 |
7.具備人際溝通與團隊合作之能力。 | 4 關聯性稍強 |
8.培養人文素養、專業倫理責任、社會關懷與生活技能之能力。 | 2 關聯性稍弱 |
◎本學科內容概述: 為增進學生理論與實務的結合,以及培養專業能力,依"國立嘉義大學生物資源學系學生專業實習辦法"開設此一課程,適用對象為本系大四學生。 |
◎本學科教學內容大綱: 1.學生利用寒暑假或學期中參加專業實習課程,時間以四週 (總時數不低於160小時) 為原則,完成後得授予實習學分。
2.本系學生專業實習,由本系預先向經認可並登記有案之相關公私營機關洽商彙整名額,由學生填寫申請表 (附件一)於申請截止日 (原則上為第2學期末或暑假前) 前提交系上審核,分別介紹按期前往實習。 |
◎本學科學習目標: 為鼓勵本系學生進行職場體驗與探索,利用在學期間,於寒暑假或學期中參加校外機構專業實習,藉由產業實習增加職場經驗,達成本課程目標。 |
◎教學進度: |
週次 | 主題 | 教學內容 | 教學方法 |
01 09/12 | 課程介紹 | 介紹國立嘉義大學校外實習實施要點與本系課程發展場域 | 作業/習題演練。 |
02 09/19 | 生物資源領域可發展職涯 | 系所學生主要可往生態、保育、生物多樣性、生物資源利用及環境教育等領域發展。 | 作業/習題演練。 |
03 09/26 | 生物資源相關實習場域 | 實習場所應以符合本系專業領域之公營機構、經政府登記核准且具有良好制度與信譽之民間團體、與本學系簽署產學或實習合作意向書的企業或機構,或該機構經本系專業實習輔導小組評估合格,始得辦理實習登記。 | 作業/習題演練。 |
04 10/03 | 一般實習規定介紹 | 實習應以在同一機構連續實習為原則,其實習時間應達四週(或總時數160小時)以上 | 作業/習題演練。 |
05 10/10 | 實習場所之一般勞動規定 | 學生實習須注意安全與衛生、勞基法及實習規範、性別工作平等法議題,並參加勞工保險、平安保險或加辦意外險,並將申請表及保險文件送系辦公室備查。 | 作業/習題演練。 |
06 10/17 | 實習成效 | 同時於學生實習結束後,彙整實習成果報告及評量成績。 | 作業/習題演練。 |
07 10/24 | 實習之差假規定 | 實習時應遵守各實習機構之規定,並遵守實習機構負責人員(老師)之指導與相關規定,遵守每日實習時間,不得遲到或早退擅離實習場所。如因事或因病,則需向指導老師請假,違反相關規定或經實習單位通知指導老師者,將予以糾正或評定成績不及格。 | 作業/習題演練。 |
08 10/31 | 期中討論 | 討論實習內容 | 作業/習題演練。 |
09 11/07 | 實習報告內容範例 | 實習報告內容範例 | 作業/習題演練。 |
10 11/14 | 實習報告內容範例 | 實習報告內容範例 | 作業/習題演練。 |
11 11/21 | 實習報告內容範例 | 實習報告內容範例 | 作業/習題演練。 |
12 11/28 | 實習報告內容範例 | 實習報告內容範例 | 作業/習題演練。 |
13 12/05 | 實習報告內容範例 | 實習報告內容範例 | 作業/習題演練。 |
14 12/12 | 實習報告內容範例 | 實習報告內容範例 | 作業/習題演練。 |
15 12/19 | 實習報告內容介紹 | 實習報告內容介紹 | 作業/習題演練。 |
16 12/26 | 實習報告內容撰寫 | 實習報告內容撰寫 | 作業/習題演練。 |
17 01/02 | 實習報告內容修改 | 實習報告內容修改 | 作業/習題演練、口頭報告。 |
18 01/09 | 實習報告繳交 | 實習報告角街 | 作業/習題演練。 |
◎課程要求: 1.參與本課程,以在同一機構連續實習為原則,其實習時間應達四週(或總時數160小時)以上。
2.需於申請校外實習課程前填寫「專業實習」申請表提送本系專業實習輔導小組審核
3.學生實習結束須由實習單位彙整實習成果報告及評量成績
4.實習結束後繳交學生「專業實習」成績考核表及「專業實習」成果報告 |
◎成績考核 書面報告80% 口頭報告20% |
◎參考書目與學習資源 自行編著 |
◎教材講義 請改以帳號登入校務系統選擇全校課程查詢方能查看教材講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