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大學100學年度第1學期教學大綱

課程代碼10013880022上課學制大學部
課程名稱金融法規 Financial Regulations授課教師 (師資來源)林盟翔(財金系)
學分(時數)2.0 (2.0)上課班級財金系3年甲班
先修科目必選修別必修
上課地點A棟 D01-101 授課語言國語
證照關係1.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 2.金融人員風險管理專業能力測驗。 3.結構型商品銷售人員資格測驗。 4.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測驗。晤談時間
課程大網網址https://web085004.adm.ncyu.edu.tw/Syllabus/Syllabus_Rpt.aspx?CrsCode=10013880022
備 註因法規繁雜眾多,為使同學學習進步,請於課前進行預習,上課時與同學進行互動及討論,培養正確之思考能力。

◎系所教育目標:
本系因應金融產業環境之丕變,將著眼於培養學生具有產業需求之專業知識,課程安排致力輔導學生取得國際型之專業財金證照,加強與國內金融機構之合作,使學生兼具理論與實務之能力;在專業課程之外,亦特別強調財金經理人最重要之「專業倫理」與「具備高度正直感」之特質,落實教育之永續本質。
隨著全球化之趨勢與各種貿易壁壘之取消,產業需求之財金人才必須具有國際之宏觀視野,因此本系長期發展方向將著眼以培養「國際金融」人才為重點,加強與亞洲重點大學合作,發揮資源運用之最佳槓桿,從而提供台灣產業所需之最適人才。
◎核心能力關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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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學科內容概述:
1.了解金融市場之架構及金融法規之意義、內涵與功能。
2.掌握國際金融法規之修正與發展方向。
3.講解我國金融法規之理論、體系及與國際規接軌之狀況。
4.適時輔以國內外重大案例解析。
5.授課範圍:金融市場、金融法規之理論基礎、個別金融法規之解析與結合。
◎本學科學習目標:
1.建立完整之金融法規體系。
2.促進財務金融市場實務與法規架構之結合。
3.掌握我國金融法規之發展動向。
4.培養國際金融法規應有之視野。
5.衍生性金融商品、金融商品創新對金融法規之影響與因應。
◎教學進度:
週次主題教學內容教學方法
01
金融市場導論金融市場之分類、功能與基本概念建立。講授、討論。
02
金融體系與法制1.世界國家之金融體制及立法模式。
2.金融法概念。
講授、討論。
03
金融機關與法制金融機關監理一元化之檢視。講授、討論。
04
金融監理金融監理之變革與金融法規之因應。講授、討論。
05
金融商品交易與法制1.有價證券與證券化。
2.金融創新與跨市場金融商品。
講授、討論。
06
金融隱私權之保護個人資料保護法。講授、討論。
07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制1.金融費者保護法。
2.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
講授、討論。
08
金融安全網之架構1.金融穩定措施。
2.金融危機防止。
講授、討論。
09
期中考筆試。筆試。
10
儲貸市場法制(一)銀行法總論。講授、討論。
11
儲貸市場法制(二)銀行法各論。講授、討論。
12
信用保證制度1.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
2.農業信用保證基金。
3.農業金融法。
講授、討論。
13
股票市場及債券市場1.公司法(股票部分)。
2.證券交易法(股票部分)。
3.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
4.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應注意事項。
5.政府公債、金融債券、公司債、外國債券、證券化商品。
講授、討論。
14
信託市場1.信託法。
2.信託業法。
3.民事信託。
4.商事信託。
5.重大案例之導讀與分析。
講授、討論。
15
風險市場法制(一)商業風險分散(商業保險)保險業(保險法)。講授、討論。
16
風險市場法制(二)儲貸風險分散(存款保險制度)1.存款保險條例。
2.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
講授、討論。
17
風險市場法制(三)價格風險規避及移轉1.期貨交易法。
2.避險基金。
講授、討論。
18
期末考筆試。筆試。
◎課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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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考核
期中考50%
期末考50%
◎參考書目與學習資源
1.現代金融法(王志誠,新學林)。
2.金融法(強力,法律出版社)。
3.金融危機とプルーデンス政策 (翁 百合,日本経済新聞出版社)。
# 注意:因法規變動之故,本課程最終決定用書將於第一次上課時公布,請班代協助訂書,並於第二次上課前發給同學進行預習。
1.請尊重智慧財產權、使用正版教科書並禁止非法影印。
2.請重視性別平等教育之重要性,在各項學生集會場合、輔導及教學過程中,隨時向學生宣導正確的性別平 等觀念及尊重多元性別,並關心班上學生感情及生活事項,隨時予以適當的輔導,建立學生正確的性別平等意識。